1. 工程名称:锅炉排气筒(烟囱)外墙防腐
2. 数量:一项(主要包括排气筒(烟囱)外墙防腐、爬梯防腐)
3. 工程用途:排气筒(烟囱)防腐美化
4. 技术要求:
4.1 该工程于锅炉房排气筒(烟囱)处施工作业;
4.2 需施工排气筒(烟囱)高约30m,需涂刷面积约240㎡,以实际测量为准;
4.3 工程完成验收后需有3年的质保期;
4.4 排气筒(烟囱)外墙需经严格的除尘、去污、打磨粗糙后再进行涂刷,涂刷前先用1.5×1.5cm钢丝(粗1.25mm)网加固,再涂较稀的水泥浆2cm厚,最后涂刷电视塔牌航标漆3遍;
4.5 爬梯需经严格除锈后进行防锈处理,刷防锈漆、底漆和面漆三层,油漆选用电视塔牌;
4.6 排气筒(烟囱)外墙颜色为红色、白色相间,爬梯为黑色;
4.7 工程完成后所涂刷表面应平滑无明显凹凸,色彩分界处齐整;
4.8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;
4.9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情况,出具详细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施工;
4.10 乙方施工时需设置隔离带保证周边工作人员安全,甲方需配合做好相关安全工作,在施工过程中,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;
4.11 提供所有材料、设备、仪器等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检验报告;
4.12 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;
4.13 技术规格书以及合同未说明的技术项目,按照乙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落实;
4.14 最终的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结算。
5、技术服务要求:
5.1 施工及工期
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工作,施工期为30个晴天,施工完成后乙方出具书面移交书交甲方使用。超出工期的将按照500元/每日对乙方进行扣款。
5.2 质量保证
工程最终验收后不少于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,在此期间,工程出现质量问题(单个出现咬底、剥落或起泡现象面积大于10cm²,总问题面积大于1%)时,乙方在接到甲方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后,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,并免费完成工程恢复。
6、工程验收:
工程施工完成后,达到《技术规格书》的所有要求;连续使用三个月,如没出现质量问题,由双方人员根据合同条款、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,双方签订最终验收报告。最终验收在甲方工厂内进行,最终验收由甲方技术人员根据技术规格书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,所需检测工具及测量人员由甲方提供。
扣款与索赔:
试用期工程的总不良率(即3个月内总的问题面积÷总面积×1000‰)要求不高于1‰,高出部分按照每高出1‰,扣乙方工程款5‰计算,此项扣款总额不超过10%;
工程能满足上述各项条款,甲方将在试用期满后办理最终验收,出具《最终验收报告》。
7、其它:
若该工程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,甲方允许乙方在1个月内无偿进行整改,试用期相应延后1个月。若在此期限内,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,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。